2025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
• 4 月 25 日(星期五)
• 6 月 27 日(星期五)
• 8 月 29 日(星期五)
• 10 月 24 日(星期五)
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请各企业务必牢记时间节点,按时申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均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特别提醒,2022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终止,应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填报后,再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
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告知承诺制,打印系统生成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管理系统,无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若不选择告知承诺制,企业同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知识产权证书、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 3 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 3 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 1 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近 3 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文件(电子版)。
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应报送《认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和《工作指引》第二条第(三)款要求的书面材料。材料一式两份,左侧胶装成册,在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和中关村示范区各园区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申报受理工作。其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产业局负责受理亦庄新城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范围包括:现阶段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综合配套服务区(旧宫镇、瀛海地区、亦庄地区)、台湖高端总部基地、光机电一体化基地、马驹桥镇区、物流基地、金桥科技产业基地以及长子营、青云店、采育镇工业园。
在同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含 2025 年复审企业)应于 2025 年 5 月 31 日(星期六)前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选择企业申报 - 统一身份认证与单点登录平台 -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统计调查 - 我要办理 - 高企发展情况 - 数据管理 - 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 3 个月内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上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gxrd@kw.beijing.gov.cn 。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企业应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提交迁入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gxrd@kw.beijing.gov.cn 。
企业如遗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用户名、密码,可登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按系统提示重置密码。如企业预留联系人手机号无法使用,可点击 “企业用户申诉找回密码”,按系统要求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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