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专利导航项目的通知,旨在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在产业发展和企业创新质量提升中的关键支撑作用,推动专利导航成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此次申报工作面向本市众多相关单位,为各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丰富申报类型,满足多元需求
本次专利导航项目分为四大申报类型:
1.产业规划类项目: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等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目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的创新发展需求。通过深入分析全球产业发展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研究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专利控制力主体的相关活动,精准判断产业发展方向,进而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政策性文件和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建议。
2.园区产业支撑类项目:着重分析本市重点产业园区相关技术领域在全球和全国的产业整体态势。梳理园区产业发展的资源配置情况,统计园区相关专利数据,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园区产业发展的定位方向,确定专利导航分析的边界和需求,并最终形成产业分析报告,为各产业园区的创新发展出谋划策。
3.企业经营类项目:以支撑本市企业投资并购、上市、技术创新等经营活动为目标,以专利数据为基础。通过评价企业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实力,排查市场风险,为企业的投资并购决策、上市进程以及技术创新等关键经营活动提供专业建议。
4.产品研发活动类项目:围绕本市创新主体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活动需求,以技术和产品开发为目标,依托专利数据。通过与产业、市场、政策等信息的关联分析,提出产品开发方向、技术研发路径、风险规避策略、技术合作主体以及遴选技术合作对象等建议,并提供可行性研发报告。
明确申报主体,规范申报要求
申报主体需为本市注册登记三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团组织。同时,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一系列严格要求:
1.项目要契合本市产业发展政策和生态环境要求,专利导航实施方案需具备明确的进度和时间节点,成本支出管理计划、质量控制计划制定合理。技术先进性、导航路径可行性和预期取得的绩效要明确,专利导航成果的场景应用要具体且预期良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鼓励本市重点发展产业龙头领军企业、行业协会、具备较强能力的科研机构积极申报参与。
2.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应包含可量化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增长性指标。专利导航项目的产出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导航分析报告,以及专利导航成果应用后在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等方面产生的成果,专利导航结论及建议需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信息资源及检索工具,并组建专业团队,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信息采集人员、数据处理人员、专利导航分析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等,明确组织模式和任务分工,职责清晰,同时为专利导航工作提供完善的保障条件,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4.对产出的专利导航成果,申报单位需具有推广应用的基础条件和具体举措。
5.鼓励企事业单位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实施专利导航并共同申报。若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应选择资质信誉良好、拥有三年专利导航工作经验、近三年参与完成 1 项以上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机构。
清晰实施程序,合理经费保障
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项目申报:同一申报单位仅能承担一个项目。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核,研究确定项目立项方案,形成拟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名单。
2.立项公示:项目申报立项结果将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签订项目合同。
3.签订任务书:专利导航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视为放弃资格。
4.实施验收: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成立项目验收组,对专利导航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验收组将对专利导航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出具验收结论意见。
在经费保障方面,对通过专利导航项目成果验收的承接单位,将给予相应资金支持: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 25 万元的资金支持;园区产业支撑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资金支持;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 15 万元的资金支持;产品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金支持。
严格项目管理,规范申报方式
项目管理有明确要求:
1.承接产业规划类和园区产业支撑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全部或部分导航成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制定详细、具有实操性的专利导航成果推广方案,在完成导航项目验收 3 个月内,组织至少 1 场包括召开发布会、宣讲、路演等形式在内的专利导航成果推广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形成相应的应用反馈报告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承接企业经营类和产品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在完成导航项目验收 3 个月内,应将导航成果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全过程,制定应用实施方案,并以内部文件或合同形式予以固化,并于完成后一周内形成相应的应用反馈报告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对未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保留收回已拨付项目支持资金的权利,并取消三年内申报该局相关项目的资格。
3.项目承担单位在通过专利导航项目成果验收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有权使用全部或部分导航成果。
申报方式方面,所有申报材料应在线提交电子版材料,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策兑现” 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 “北京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 进行申请。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止。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对在 “信用中国” 等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近 3 年因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将不予支持或委托。若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55536329(项目申报期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进行咨询。同时,附件中提供了北京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样表),供申报单位参考。各相关单位请把握好此次申报机会,积极参与,借助专利导航项目推动自身创新发展,为北京市的产业创新和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