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双软企业的优惠政策都是不太熟悉的,其实双软企业最大的扶持政策就体现在了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双软企业即征即退如何申报?很多已经申请了双软认证的公司对于双软认证后的报税区别都不是很了解。今天就让公司宝小编来给您好好科普一下吧。
自2000年6 月24 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的软件进行转换等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可按照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的有关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工作,单纯对进口软件进行汉字化处理后再销售的不包括在内。
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销售给出口企业出口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办法。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给您带来的关于双软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内容,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或是对商标注册、公司注册方面有疑问的,可以扫码咨询我们的行业专家,我们将给您提供一对一的专业解答服务。
相关推荐:
预约专家 解答问题
提交预约后,公司宝专家会尽快联系您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