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互联网企业都需要申请办理相应的互联网资质许可证,而大多数企业在申请办理的时候,总是会碰到很多问题,大多是因为对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太了解,今天公司宝小编就来为大家整理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相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1.企业做电子商务业务,可以让境外的企业入驻网站吗?
答:可以,但是电商平台的服务器、数据均应在境内。
2.申请合资ICP许可证需要提交域名证书,域名证书的公司名称是国外英文的可以吗?
答:域名可以是公司本身或公司直接股东的,只要符合该原则即可,中文英文不限。
3.申请ICP,从事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的,并不涉及时事新闻,为什么要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答: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信息的含义很广泛,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提供的形式也很广泛,包括: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
4.离岸呼叫中心如何申请?
答:请咨询公司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通信管理局。
5.互联网资源协作与传统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分开了,分类目录中没有这一项,在哪里有相关政策性的文件可以观看?
答:互联网资源协作是互联网数据中心里的服务项目。包含于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里。具体业务描述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中查看。
6.申请IDC/ISP/CDN业务,是否需要先做评测?
答:系统评测不是申请许可的前置条件,目前要求企业只需在开通业务前,完成系统评测即可。
7.云计算能在省内做吗?
答:互联网资源协作可以在省内申请,前提是机房所在地至少两点及以上,只有一点的不能算是互联网资源协作业务。
8.网络借贷(P2P)平台是否应申请许可,申请什么许可?
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申请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若公司不含外资,应向公司注册地省通信管理局申请;若为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应向工信部提出申请。
9.网约车平台申请什么许可?
答:网约车平台只需做网站备案。若平台还涉及其他电信业务,还应按照业务界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0.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需申请什么许可证?
答: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只需做网站备案。若平台从事其他电信业务,则应按照业务界定申请相应许可。
11.电话回拨具体是什么业务?是否在增值电信业务范畴内?是否有对于电话回拨业务的一些相关的规定?
答:回拨电话是违规业务,不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范畴。相关发文包括:《关于现阶段暂不允许开展电话回拨业务的通知》(信部电函【2007】86号)、《关于做好终止提供电话回拨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信部电【2007】401号)等,可在百度上搜索。
12.移动转售业务的申请条件及材料与其他增值电信业务有什么区别吗?
答:除了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的准入条件、申请材料外,移动转售业务还需要提交与基础运营商已签署的移动转售商业合同。
13.企业可以申请驻地网业务吗?
答:可向相应的宽带接入网试点地区的省通信管理局咨询。
14.取消了股东变更,股东有变化时怎么办?
答:股东变更不涉及外资的(指追溯到任何一级都不涉及外资),可直接去工商变更,然后30日内在政务服务平台的企业信息维护栏目自行更新信息即可。股东变更涉及外资的(含直接、间接股东含有外资的情况),应按照《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相关流程办理。
15.取消了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化时怎么办?
答:注册资本变更后的资本金额不得低于《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准入门槛。在此前提下,可直接去工商变更,然后30日内在政务服务平台的企业信息维护栏目自行更新信息即可。
16.取消了注册地址变更,注册地址变化时怎么办?
答:可直接去工商变更,然后30日内在政务服务平台的企业信息维护栏目自行更新信息即可。
17.公司持有的是旧版许可证,想换新证怎么办?
答:如企业暂无新业务申请或变更申请,可等有相关申请时一并办理换新证。如企业旧证上载明的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股权已变更,想换新证,可以申请“其他变更”事项进行变更。
18.企业的一级股东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了,营业执照号码有变动,需要在工信部这边做变更吗?
答:不需要做变更。
19.领证是否要把原经营许可证都带齐,还是只带第一页?
答:整本都要带齐。
20.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只是出资者,并没有经营电信业务的经验,可否申请许可证?
答:不可以,依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534号令)第十条之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外方主要投资者必须要具备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运营经验。
2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只是自然人,没有企业,能否走外资申请流程?
答:不可以,因为自然人作为外方投资者,无法满足“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的要求。
22.申请企业含有外资成分,什么时候可以视同内资情况办理?
答:根据《关于境外直接上市的境内企业申请经营电信业务适用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商资函〔2009〕第71号文),境外直接上市的境内企业及其子公司、境内B股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经营电信业务,如该企业外资股份比例低于10%(不含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适用内资审批程序。
对于“申请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如果还有其他不了解,或者需要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可以关注公司宝或者扫以下二维码进行更详细了解!公司宝提供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商服务、商标服务、代理记账、资质许可证等业务办理,公司宝拥有15年丰富经验,受到广大公司的喜爱,是您找寻企业服务办理的不二选择!
相关推荐:
北京市企业进行互联网ICP/IP备案工作办理流程以及流程图解
标签: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审批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预约专家 解答问题
提交预约后,公司宝专家会尽快联系您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