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之商标心理学本质的分析

  我们在涉及商标的时候要考虑到客户的体验,毕竟客户是消费人群,需要考虑到他们的消费心理,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心理学方面了。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商标法之商标心理学本质的分析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商标法之商标心理学本质的分析

  一、商标心理学本质的分析

  然而,对商标本质的认识仅仅到此为止还是很不够的,因为包含商标的这种卖者与买者之间的通信不像打电话、发电报等通信一样是一种机械的通信过程,即不是一种从一个机械到另一个机械之间的机械通信,这种通信的全过程均有具有能动性、社会性、智能性和心理能力的人的参与,由于人的参与,这种通信过程比上文描述的通信过程要复杂得多,尚需要进一步描述由于人这种通信过程的特殊参与者的参与而带来的特殊问题,即人的心理过程的特性。

  对这种通信过程的影响。事实上,商标功能发挥的全过程均需委通过其重要参与者即人的活动而最终实现,而人的“活动与认识和意志是不可分地联系着,并且依赖于认识和意志,没有认识过程和意志过程,就不会有活动”。显然,认识过程与意志过程均是心理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其中,记忆在对于商标本质的理解中具有突出的重要地位。因为“记忆在人的整个心理活动中处于突出的地位。不仅是知觉,任何其他一个心理活动和心理现象,从认知到情绪情感以至个性都离不开记忆的参与。记忆将人的心理活动的过去、现在和末来联成一个整体,使心理发展、知识积累和个性形成得以实现"

  根据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记忆的基本涵义是:学习过后,信息保持一段时间,并在一些特定的情境中提取出它们并加以运用。记忆是一个对刺激信息加工处理的过程,是对输入信息的编码、存储,并在一定条件下进行检索和提取的过程。编码、存储和提取是记忆的三个连续的信息加工活动,任何信息只有经过这些过程的加工与处理,才能输入到长时记忆系统使其转换成一个人脑中的知识与经验,并利用它们来解决实际同题。其中.信息编码是人的记忆对外界刺激信息进行某种方式转换与编码的过程,是一个人对刺激信息的知觉或准确地摄取。信息存储是把在信息编码阶段已加工处理了的信息,如感知过的事物体验过的情感,练习过的情感、练习过的动作、思考过的同题。

  二、商标心理学本质

  以一定的形式保持在记忆系统中的过程。信息提取是指在一定的情境下,从记忆系统中查找出已仔储的信息,重现出来,并运用在特定地方与情境之中的过程。

  认知心理学家还把记忆的赠码、存储和提取这三个阶段饼合成为三个记忆系统:瞬时记忆系统(又标为感觉登记系统):短时记忆系统和长时记忆系统。瞬时记忆又称为感觉登记或感觉记忆.是外界刺激信息通过感觉器官时,按输入刺激信息的原样,以感觉痕迹的形式在人脑中被暂留的过程。各种感觉器官的理道都存在着对相应适宜刺激信息的瞬时记忆.但是并非感觉器官接收到的所有刺微信息都会登记在瞬时记忆中,它是具有选择性的。这既依据于客观事物本身的特定,也依赖于人的主观心理因素,如对刺激信息的兴趣、需要等。短时记忆是人脑中的信息在1分钟左右的加工处理与编码,是当前人的意识所关注的刺激信息.但是它只能存储容量有限的刺激信息.而且这些信息处于不太稳定和比较脆弱的状态。短时记忆被视为是信息通往长时记忆的中间环节成过渡阶段,是记忆对信息加工的核心之一。长时记忆是指信息在人脑中存储一分钟以上.几天几月几年,乃全终身的记忆。长时记忆中所存储的刺激信息是个体过去所经历的经验和所获的知识,它为个体的心理活动与行为是供必要的信息基础。如果说短时记忆能够使我们来应对当前的事物或事件的话,那么,长时记忆就是用过去己存储的知识与经验,来再现当前事物或事件。在其种意义上说.长时记忆使一个人同时生活在过去和现在的世界之中。瞬时记忆系统,短时记忆系统和长时记忆系统之同的关系及其发挥作用过程可以加以解释:

  环境中的刺激信息首先输入到感觉登记器,它按感觉通道分为视觉的、听觉的,肤觉的等等,即图像记忆和声像记忆等,因此它具有感觉通道特异性。刺激信息在感觉记忆登记器中保持的时间短暂,一般来说,视觉信息约为250—300毫秒,听觉信息约为2500—3000毫秒。存储的信息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某些变化,即由于不被注意而出现衰退和丧失。当被感觉登记了的刺激信息在它们消失之前被注意了,那么,刺激信息中的一部分就会输入短时记忆。进入短时记忆存储时信息具有不同于原来感觉信息的形式,即要对来自于感觉登记的信息进行认知编码,它是以听觉的、言语的和瑀嫣的形式对信息进行加工组织的。但是,如果信息在短时记忆存储过程没有被进一步编码与复述的话,这些信息大概只可以保持约30秒后而被迅速遗忘,如果对所输入的信息进行精致化地加工与复述和转移性认知操作的话,这些信息就会输入到长时记忆中存储起来,否则信息就会衰退和丧失。长时记忆是一个真正的信息存储库,相对来说没信息在长时记忆中的存储是永久性的,但也会出现由于消退、干扰或强度减少而不能被提取出来或提取错误的情况,综上所述,记忆信息的二级加工模型中的三个信息编码加工处理与信息存储系统具有不同的功能.它们各目对信息进行着特定时加工与处理。

  在记忆系统中.长时记化对于商标本质理解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这是由长时记忆的性质特点和功能所决定的。从性质和特点来看,长时记忆是相对短知时记忆而言的,它是信息在人脑中存储一分钟以上,几天,几月,几年,乃至终身的记忆。长时记忆中所存储的刺激信息,绝大部分来自短时记忆信息内容的精致性复述加工,也有一小部分由于印象深刻而一次性行存储的。因此.长时记忆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信息库,存储着个体所具有的关于世界的一切知识,而且长时记忆中的信息在脑中所存储的时间是永久的,没有容量的限制。从其功能来看.由于长时记忆中所存储的信息是个体过去所经历的经验和所获得的知识。因此,它为个体的心理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基础。如果说短时记忆能够使我们来应对当前的事或事件的话,那么,长时记忆就是用过去已存储的知识与经验,来再现当前事物或事件。在某种意义上说.长时记忆使一个人同时生话在过去和现在的世界之中。由于存储在长时记忆中的刺激信息是一个有组织.有体系的知识与经验系统,这就使得对人的学习和行为决策具有重要意义,长时记忆能够使人有效地对新信息进行编码,以便更好地识记与存储,也能使人迅速有效地从记忆中提取有用的刺激信息,以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从经济学来看,商标是一种消息信息不对称的工具,在卖者与买者之间发挥着消除有关商品的信息的不对称的作用或功能。在符号学看来.商标之所以能够消除卖者与卖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由于它的特殊结构,即能指与所指的统一体,或者用商标法的术语来说商标是商标标志与其所代表的有关商品信息的统一体。这种结构使得商标能够以其可感觉知觉的商标标志传递不可感觉知觉的有关商品的信息。但是,商标中的商业标志与其所代表的有关商品的信息二者之间并不是天然就结合在一起的。正如刘春田教授所指出的那样:”一组文字,一幅图案或一个符号与一种商品或一种服务,原本是两种不相干的事物。"“任何一个文字形式,图案或符号,不管它们天然地多么适合于做某些商品或服务的标记,亦非天然就是其他事物的标记。没有文字、图案或符号与特定商品或服务这二者在市场上作为“标'与"本"相联系的法律事实,就不会产生"商标'这种法律关系。说到底,商标反映的是一种利益关系,这种利益是通过在市场上把标记与商品或服务联系不断在一起而产生的。"那么,商标中时商标标志与其所代表的商品的有关信息何时才“联系”起来了呢?认知心理学为我们进一步解释商标本质提供了理论工具,本书认为,消费者的记忆是唯一的评判标准,即只有商标标志与其所代表的有关商品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出现在一定效量的消费者的长时记忆中。因为只有这样,这种商标才能够对这些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影响,商标才成为了商标。而商标本质上就是消费者对商标标志与我所代表的有关商品的信息之同联系的记忆。这大概就是人们说商标本质上是一种心理财产的根本原因。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商标法所涉及到心理学的方面是比较广的,所以一个让人熟知的商标必会考虑到消费人群的心理。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法之商标心理学本质的分析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公司注册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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