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质押解读

  商标专用权这个概念,是在我们注册商标之后享有的一项权利,我们作为商标权人是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商标法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质押解读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商标法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质押解读

  一、商标法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质押解读

  6.4 商标权的质押和其他行使方式

  除了可以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之外,商标权还有许多其他行使方式,如质押强制执行、破产财团等。

  6.4.1 商标专用权的质押

  商标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世界各国或地区商标法几乎均承认商标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我国《商标法》并没有对商标权质押作出规定,商标权质押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223条和第227条。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为了规范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门公布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对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登记机关、登记申请人、登记提交文件、质押合同内容等作了详细规定。

  6.4.2 商标权的其他利用

  除了进行转让、使用许可和作为质权标的之外,作为一种财产权,商标权还可以在强制执行中作为执行标的,在破产程序中作为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在夫妻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就此而言,商标权和物权等其他财产权并无区别。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强制执行标的、破产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商标权和注册商标被使用许可之后尚未收回的许可使用费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前者在性质上就是商标权,而后者则是一种许可使用费请求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债权。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我国《商标法》并没有对商标权质押作出规定,但是为了规范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门公布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法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质押解读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代理记账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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