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本文公司宝小编收集了金钱债务与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及瑕疵履行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了解清楚。
合同法中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更多附义务赠与及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相关问题,请看看公司宝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本文内容。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本文就这些问题给大家分享同法中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与质量瑕疵担保相关权益说明。
当出现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当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本文公司宝将带大家了解合同法标的物的质量瑕疵与风险负担及风险承担不影响违约责任相关问题。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股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关于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和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违约责任解读详细解读请看看公司宝小编整理的本文。
在合同法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将受法律保护。下面公司宝小编将收集的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与法律约束力的解读与大家分享:
租赁物的灭失: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本文公司宝小编带您一起了解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及续租相关内容说明。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全面、遥当地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然发生的法律效果,并且是构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下面公司宝就全面履行与附随义务与大家分享相关内容。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公司宝小编整理了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相关信息,应该能够帮助大家了解清楚。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属满时支付。更多租金支付与租赁物的权利瑕疵相关内容请看公司宝小编整理的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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