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规定了部分政策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为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主动纠正纳税失信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对开展纳税信用修复的以下问题进行了明确:
日前,为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以下简称《公告》。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系统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使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突发!税务总局出台任免状!企业社保缴纳新规来了!但是社会保险司和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究竟是做什么的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电子政务等有关制度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查处北京XXXX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情况下,对下游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7份,金额合计4691268.26元,税额合计750602.74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88份,金额合计7653605.18元,税额合计648506.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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