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之商标的演变、商标权的扩张与商标保护的边界的分析

  商标对于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种无形资产,其设立和保护在经营发展中都是需要考虑到的方面。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商标法之商标的演变、商标权的扩张与商标保护的边界的分析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商标法之商标的演变、商标权的扩张与商标保护的边界的分析

  一、商标法之商标的演变、商标权的扩张与商标保护的边界的分析

  (一)商标的萌芽

  在从遥远的古代直到工业革命完成这个很长的历史时期里,商标虽已出现,但大部分商标并未完全从商号独立出来,而是和商号一起发挥作用或者辅助着商号而发挥作用,其最重要的证据是商标的物理来源功能和商标非财产性的法律属性。

  在工业革命完成之前甚至完成之后相当一段时间之内,商标的功能主要是物理来源功能。在物理来源功能下,商标还不是财产,是不可转让的。在英国,工业革命完成于19世纪40年代,但此时商标尚不是财产,既不能转让,也不能许可使用。直到19世纪60年代,主张将商标确立为财产的提议才开始在英国兴起。1862年,两位议员提交的一份商标法案,其中将商标规定为财产并允许转让,但当时普遍的商标观念导致该《法案》未能通过。服装制造商约翰,狄龙的话代表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商标观念,他者出;“在谢菲尔德使用某商标的产品制造商搬到伯明翰后,你们还会允许他继续使用该商标吗?不会。正是因为这个明显的原因,商标是一种表明特定事实的标记,即它代表在特定地,由特定商人或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果改变产地或生产商,标记就被破坏了。我听说过有人想要出售其商标,但我立刻想到了战士准备卖掉其勋章。”在这种有标观念下,商标不是财产,商标的功能是识别商品的物理来源,即商品的生产商。在这种商标观念下,商标既是不可转让的,也是不能许可使用的。在美国,工业革命的完成时间迟于英国,物理来源理论一直支配着商标法理论直到20世纪10至20年代。此时,要受到保护,商标必须指示它所附贴的商品的物理的、“个人的”来源。没有销售者或者许可人的整个企业的转让,商标不能转让和许可。总而言之,在工业革命之前,商标不是财产,而仅仅标志着商品的物理来源(企业),不能与其物理来源相分离,不仅不能转让,也不能被许可使用。

  工业革命之前商标的不独立是由当时的简单商品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尽管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分工,出现了经常性的商品交换,但生产的规模仍然比较小,市场比较狭小。消费者和生产者之同的经销链条还比较短,消费者主要通过识别生产者的商号而不是商标财物。这大概就是早期商标的来源功能中的来源是指物理来源的根本原因。同时,商标形成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较大的市场规模。而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是由各具个性的个别工匠手工进行的,生产的标准化程度较低,产品质量不稳定,市场规模较小,尚不存在商标形成的客观条件。有关材料显示,甚至直到战后为上,美国杂货店仍然以货物的方式提供其商品。燕麦,咖啡和咸饼干以不加包装的形式出售,顾客会随身带着一个袋子,而杂货店则用顾客想要数量的燕麦、面粉或者豆子装满它。花生黄油装在坛子里,零售时用铲子挖出来,放进自已的坛子或者另买的纸桶里。培根是厚板的,订购时切一块。面粉放在大储藏箱里——杂货店会为你装一纸包面粉。千豌豆和豆子放在盒子里;泡菜放在巨大的坛子里,每次卖一个。商品是非标准化的,质量也是不稳定的。不仅如此,商标也是不必要的,消费者是从地方销售商购买商品的,如果他们需要购买更多同样的商品或者投诉他们买到的商品,他们可以直接去找销售商。这个过程中并不需要商品以某种方式标记以向消费者指示这些商品的来源。总而言之,在工业革命之前,尽管商标已经出现,但简单商品经济使得既不需要商标,也没有商标产生所必要的条件,商标只是已经萌芽而已,尚未从商号中独立出来。

  (二)商标的独立

  工业革命深刻改变了市场交易的环境,商标开始识别商品而不是商品的生产者,商标渐渐真正成为了商品的标志而不再是来源(厂商)的标志,从而从商号中独立出来而成为了它自身。

  商标独立的基本标志是商标财产观念的确立和匿名来源理论的产生,在最早完成工业革命的英国,19世纪后半叶,随着工业革命的完成,商标渐渐被视为财严。在中世纪,普通法和衡平法对商标提供的保护都是通讯基础的:普通法诉讼源自欺诈,要求证明欺诈的意图,衡平法体制则要求被告可能误导的错误陈述,也就是说均是一种通讯行为。而随着工业年命的深入,至19世纪末期,商标渐渐被厂泛承认为财产。在工业革命完成稍晚的美国,随着20世纪弟一个四分之一的经过,大规模消费、现代广告以及国家市场的形成使得严格来源理论再也站不住脚,商标原理不能再假设大规模生产的品牌商品的消费者了解或者在意了解其所购买的品牌的真正来源,匿名来源理论应运而生。根据这神理论,为,符合保护条件,商标只需要指示一个单一的尽管可能是匿名的来源。在匿名来源理论下,商标被理解为发挥者质量保证的功能,并以此受到保护。商标的质量功能意味着商标不一定必须指示唯一的制造者或者商人来源,而是发挥着指示一致质量水平的功能。尽管质量保证功能并未替代来源功能,且和来源功能是“并列的”,但它的产生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正是保证功能提供了品牌创造和促进的经济激励。通过确定和维持其产品的一致质量,制造者和包装者也能够设是一种一致和统一的价格。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注册商标需要考虑的方面是比较多的,其设立、保护、扩张等都是需要有了解和认识的,这样在使用的时候才不会出问题。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法之商标的演变、商标权的扩张与商标保护的边界的分析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公司注册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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