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之《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获胜提振传统媒体维权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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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之《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获胜提振传统媒体维权信心

《现代快报》诉今日头条获胜提振传统媒体维权信心

2018年10 月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无锡中院一审判决:今日头条所属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因未经授权转载《现代快报》4 篇稿件,被判赔偿经济损失 10 万元合理费用1.01 万元。这是目前网络非法转载传统媒体原创新闻稿件判赔金额最高的案例。2014年6月,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店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早在“剑网 2014”专项行动启动之前,国家版权局就收到了多家传统媒体对今日头条的投诉,于是对其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北京字节跳动公司积极整改,迅速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并主动与媒体洽谈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

《现代快报》的胜诉,不仅为媒体融合过程中传统媒体的发展和版权保护带来信心,而且给网络服务商敲响了警钟,再一次明确未经传统媒体或作者许可而对新闻作品进行的网络转载都属于侵权违法行为,都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现代快报》总编辑赵磊认为,“这个判决对推动中国原创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

面对中央对媒体融合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传统媒体必须自动自发,在版权资产管理与运营方面真正有所作为;新媒体应该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全面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媒体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与规范,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作用不能被忽视;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加强监管、指导、服务,指导媒体切实加强版权制度建设,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推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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