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著作区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拆封授权合同效力案例(一)

  拆封授权合同这个概念,是在计算机软件销售的时候才会涉及到的一个合同,当然根据各国法律的不同,实际处理也是有点不一样。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中外著作区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拆封授权合同效力案例(一)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中外著作区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拆封授权合同效力案例(一)

  一、中外著作区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拆封授权合同效力案例(一)

  案例9美国版权法中的拆封授权合同效力

  一美国第三地回上诉法院 ProCD 公司诉 Zerdenbesy

  [案例问题]

  科时找权合同最早源于美国,合同中涉及的协议也称启封许,社,从动合同曲现时起,对其效力问题的讨论和争议就从未同断进国为新封授权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格式合同,突破了传统格式合网。种点,它将消费者购买时未知悉的授权条款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开做法政变了以往的合同订立模式,其附合性更强,也更难以预免那么。拆封授权合同的效力是否应被承认?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对此表示了明确的观点。本案引发的问题,也令人深思

  【案情介绍】

  原告 ProCD公司将超过3000个电话簿的信息汇编为电脑数库。该数据库包含了9 位数的电话号码及工业统计号码,并用不同的方式组织起来。随后,ProCD 公司以光盘形式销售了一个以Seled Phone作为商标的数据库版本,并在光盘上印上了拆封授权合同。SelectPhone 数据库的制作花费了1000万美元,并且一直需为更新付出昂贵的代价。该数据库对于某些用户来说有一定价值。ProCD 公司在销售时实施了价格歧视,即销售给一般个人用户的价格相对较低(5张光盘约 150 美元),而销售给企业的价格相对较高。该公司也采康了一些中间策略:通过美国在线网络服务也可以获取这一数据库,在线网络服务的费用是每小时大约3美元,但是这一服务仅面对一小众:1094年被告 Matthow Zedenbeg 在美国威斯照星州的麦迪遇的一家学件店里购买了一套 SelecPhone 个人用户消费版本,但却故意忽联其中的许可协议。他在 Slken Montan 网络服务网上再次销售 Se- kcne里的数据库信息。其通过网络向任何付费用户提供数据库第息,当然该费用低于ProCD 公司向商业用户收取的费用。以后, anhew Zeidenbeng 又买了两套SclectPhone ,每套都是数据库最新的数本,其通过网络用户付费形式让用户获得最新的数据库信息。因,PoCd公司提起诉讼,请求禁止被告超出许可协议的使用行为。【法院判决】

  一、一审法院的判决

  本案的初审法院是威斯康星州地区法院,法院对于电脑软件的购买者是否必须遵守启封许可协议的条款规定持否定态度。其原因有两点:一是该协议置于包装盒内而不是印在外边,这样不能成为一个合间:二是即使该协议是一个合同,联邦法也禁止强制执行。因此,地区法院认定这些协议无效,因为这些条款没有在产品外包装上有所显示。在Zeidenberg 购买的三套产品所包含的许可协议中,地区法院认为三个协议是一样的,且购买者不会同意也不应受这些协议条款的约束,因为这些条款在购买产品时还是不为消费者所知的。

  二、二审法院的判决

  1996年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首次承认了网上拆封授权合同的法律效力。上诉法院认为,启封许可协议是能够执行的,除非协议条款违反了合同的一般规定。其判决依据是美国《统一商法典》(UCC)2-204(1)的规定:“商品买卖合同可以通过足以显示合意的任何方式而缔结,包括双方当事人以行为(con- duct)表示承认该合同存在。”上诉法院通过扩张解释的方法使判决获得了法体上的支持,这种解释蕴含了一种新的合同模式、W0w好力是日大而深远的。

  [案例评析】

  一、拆封授权合同产生的原因

  拆封授权合同最早出现在计算机软件业最发达的美国,日系6国的软件贸易中较为常见。其最早是一种电脑软件授权合同,aw.款通常附随于软件包装上或其内部,在消费者开启包装时,该会额款会要求消费者作出两种选择:要么在接受其条款约束的情况下电许使用该产品,要么不同意接受其条款而不购买或将该产品退回。络授权使用合同的产生是由于著作物数字化之后导致私人复制变为简易,虽然在开始时电脑软件与书籍、唱片一样通过传统的销售道到达消费者,但是其使用却和网络数字著作物一样,以复制为到要前提。因此,如何防止消费者任意复制软件的行为损害著作权)利益,成为拆封授权合同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大规模市场销售的条下,拆封授权合同提供了一种极为有效的方法去实现对每个产品的制,其将写有使用范围和方式的授权条款写在包装盒上或包装之无须像早期买卖软件时那样去逐个与购买者协商。事实上,拆封样合同设立的目的在于使软件著作权人“保留其专有权”,以便防止对件的多次复制、出租、在局域网络中使用以及通过“反向工程”(1 vese Engineering)获取其源代码而用于其他竞争性软件开发。拆封授权合同的基本特征在于其交易形式是“许可”(Licens而非“销售”(Sale),无论对于销售商还是消费者,这种交易形式

  我动越其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实现对复制的控销。 成爱都在法律救果上产生了极天的不同,此特征微给销售者的最大

  二、拆封授权合同的构成

  拆封授权合网除包括上述的声明外,还包括以下一般条款:。 C)授权许可范围条款。该条款规定:买主可以在某一台(只段一合)机器上使用软件中的程序:出于备用目的,买主可将有关程复制为任问机器可读形式:可在自己的专用机器上使用而修改有美程序,或与其他程序合并使用(但合并后,买主须受本许可证约:在其他人接受本许可证约束的前提下,买主可将软件转让该人,但必须连同复制件一并转让;在任何复制件中,均不得遗漏分销人原加注的版权标记。这一条款还规定,如果买主超出上述许可范围而使用、修改或转让该软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有效期条款。拆封授权合同在被终止之前始终有效。但买主有权在任何时间、在销毁软件及其复制件的前提下,自行终正

  (3)有限担保条款。这实际上是一个不担保条款,其中规定:合同。

  分销人或软件所有人对于现有软件(即买主打开包装后即将见到的软件)一般不作担保。不过,分销人至少担保一件事,即买主买到软件后90 天内(自分销人出售的发票收据上注明之日起计算),在正常情况下使用不会出现差错。

  (4)救济范围条款。如果在上述 90 天内发现差错,买主可找原商店换货或退货。但由于其他任何因使用本软件而引起的损失,分销人或软件所有人一概不负责。

  (5)分销人权利条款。买主必须承认分销人(或软件所有人)系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权的所有人,并采取措施保护这些专有权。

  买主不得重新编译软件中的目标代码,也不得以任何为式还,的源代码。(6)其他条款。禁止买主以从属许可证方式将所W歌的。转移给第三者(但许可范围条款中所允许的转让方式除外款中还可能包含法律适用条款,规定本许可证适用某国《欢一州)的法律(7)最后,拆封授权合同一般都提供给买主一个明确地,便对许可证有任何疑问时提出询问,并且再一次申明:买主如本许可证约束,则不论买主与分销人(或软件所有人)在过去。过任何其他口头或书面协议,均将以本许可证中的条款及条件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拆封授权合同本身作为一种特殊的格式合同,认定的时候是存在很多争议的。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外著作区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拆封授权合同效力案例(一)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以及工商服务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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