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税收监管体系,进一步遏制虚开发票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公告。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系统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使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不断提升。
2020年,又传来好消息,发票取消认证期限啦!具体怎么说,和公司宝小编一起了解详情吧! 《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日前,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018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先开票后付款将定罪量刑?究竟是错误解读的谣言还是真言?
继续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延至12月31日!2020年初,随着新冠肺炎疫情不断扩散,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多项财税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减轻发展负担。
现就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关于财政补贴等增值税政策问题即问即答!某新能源汽车企业2020年才收到2019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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