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著作权法之手机电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例(三)

  现在信息网络侵权的现象,在实际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对个人隐私权、著作权等方面,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块要了解。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中外著作权法之手机电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例(三)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中外著作权法之手机电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例(三)

  一、中外著作权法之手机电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例(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8)朝民初字第33579号

  判决评析

  /案例问题】

  未差芳作权人授权而在场所使用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发的音乐电视作品,在法律上应如何认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校我后是否可似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友利并作为当事人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受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赔偿数额?对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其判决中作出了明确阐述。此外,如果取证行为是暗中进行的,其证据效力能否得到认定?这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

  【案情介绍】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像管理协会)成立于2008年6月24日。2008年7月22日至2008年11月13日。音像管理协会先后与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正大国际音乐制作中心、北京星工场音乐娱乐有限公司、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中国唱片广州公司、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九雨天下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以信托方式获得了权利人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

  音像管理协会成立后,发现被告北京京瑞房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成房产公司)在未经其许可也未支付费用的情况下,在其钱业标所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由音像管理协会管理的A音电视作品2008年9月26日,像管理协会在位于北京市东三环南路7号的“京瑞大厦4层2使机点播了音乐电作品、并支付餐费1280元,取得了京瑞房产公司出具的发票,北市方圈公证处对此进行了公证音像管理协会为此支出了公证费2650元,据此音像管理协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称京瑞房产公司段犯了权利人的放映权、复制权,要求京瑞房产公司停止侵权、鹏除乡案音乐电视作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京瑞房产公司辩称:音像管理协会公证的KTV场所是由北京瑞港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下简称瑞港娱乐公司)承经营的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如涉及法律责任应由瑞港娱乐公司承担;音像管理协会主张20万元赔额没有依据。但京瑞房产公司未就承包经营相关问题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音像管理协会是依法成立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了以信托方式管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的权利,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复制权的侵权人提起诉讼。音像管理协会在京瑞房产公司的注册地点发现了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从事KTV经营的活动,而且获得了京瑞房产公司出具的消费发票。京瑞房产公司虽提出KTV的实际经营者是瑞港娱乐公司,但并未就此充分举证,故京瑞房产公司应对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进行KTV经营活动的行为承担责任现京瑞房产公司未举证证明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征得了许可,并支付了报酬,故其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就具体的赔偿数额。综合考虑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数量、京瑞房产公司的使用方经营模式和规模等因素应酌情判处,作权法》第8第款、第47条第(1)项和第48条的定。北京朝阳总藏作出如下决:

  ())乐

  (2)京瑞房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音像管理协会支付赔偿金46000元;

  (3)京瑞房产公司于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管理协会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650元:(4)管的其诉请求

  如果京瑞房产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京瑞房产公司负担。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个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本案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在 KTV场所使用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在法律上应如何认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作为当事人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如果取证行为是暗中进行的,其证据效力能否得到认定?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赔偿数额?以下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音乐电视作品的属性与著作权侵权

  本案中涉讼的是音乐电视作品,即MTV。MTV即Music Televi- sion,源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华纳阿迈克斯公司在有线电视网开发

  199经营模式和规模等因素应酌情判处,作权法》第8第款、第47条第(1)项和第48条的定。北京朝阳

  总藏作出如下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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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京瑞房产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音像管理协会支付赔偿金46000元;

  (3)京瑞房产公司于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管理协会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2650元:(4)管的其诉请求

  如果京瑞房产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京瑞房产公司负担。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个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例。本案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在 KTV场所使用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在法律上应如何认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作为当事人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如果取证行为是暗中进行的,其证据效力能否得到认定?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如何确定赔偿数额?以下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音乐电视作品的属性与著作权侵权

  本案中涉讼的是音乐电视作品,即MTV。MTV即Music Televi- sion,源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华纳阿迈克斯公司在有线电视网开发的一个24小时播放热门流行音乐的频道V起源于日本的 Kad由日语和英合组的名词Kam是日文“空的意思、OK是英文无人伴奏乐队”的缩写。在中国被称为卡拉O大V伴电视面作为其Kk的必组分。并在播放的同时在画面上伴有歌词提示。曾有相关研究资科统计、KTV歌中类型作品所占的比例为:带有独创剧情的香乐电视409音乐录音(演唱版)15%。自然风光、简单的人物剪辑电影片段44%电脑制作的动画或带有动画画面的音乐录音1%。而随着我国文艺事业的发展及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使用音乐电视作品及音乐电视作品的伴奏作为KTV画面和伴奏的情况越来越多

  要确认本案中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首先要确定本案中争讼的对象是否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客体,即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以及该作品的权利人可以享有著作权中的哪些权利。前些年,人们对于音乐电视(MTV)究竟是属于作品还是制品,一直存有争议。不过,目前大家越来越倾向于将其视为作品,即视为“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因为音乐电视凝聚了导演、演员、摄影、剪辑、服装、灯光、特技、合成等创作性劳动,包含了制作者大量的创作。本案中,原告将音乐电视视为作品,被告并没有对此加以反驳。显然,原告和被告对于音乐电视(MTV)属于作品并没有争议。虽然,在法院判决书中,不能直接找到音乐电视作品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但法院承认了音像管理协会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了以信托方式管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的权利,实际上是间接确认了音乐电视作品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

  因为按照《著作权法》第10条第款(10)项的规定,只 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才会涉及

  因此。本案涉及的音乐电视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规定即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被告未经著产权中的复制权和放映权。 视人授权而在T场使些音乐电视作犯了愿告的著。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我们在发现自己的著作权被侵权使用的时候,是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的。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外著作权法之手机电视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例(三)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代理记账工商服务以及版权专利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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