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之创新,创新,伤了谁的心

著作权法之创新,创新,伤了谁的心,数字新媒体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版权意识不强社会费担当不够的问题尤其是利用新技术,利用法律法规过于原别化操作性不强的弊端强势甚至侵权使用传统媒体资源造成版权编纷不断,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著作权法的相关内容。

著作权法之创新,创新,伤了谁的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每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版权钱纷案件占知识产权案件的一半而网络版权纠纷案件更占版权案件的六成以上。有些数字新媒体与传统媒体之间有合作协议、通过置换、互换、付费等形式,使用对方资源。但是,大量的网络媒体没有取得传统媒体或其他网站的授权,导致网络免费非法转载作品情况非常普遍。比如,这一两年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发展很快,用户体验好,但是一些用户已经达到数十万甚至千万的客户端、微博、微信公众号每天转载、传播大量的资讯、文章大都没有获得作者或其他权利人授权,其自身却通过流量、广告等获得很多收益。而且,新媒体超出《著作权法》规定范围的免费转载现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公平现象非常普遍,也导致了传统媒体对新媒体的集体恐惧甚至对抗,造笔者作为一个普通作者,在与订阅的几个微信公众号、微博的负责人交流过程中了解到,虽然他们在转载前与有些作者联系获得授权,但是都不给稿费。有的公众号、微博转发时连署名和出处都没有,连作者最起码的署名权都没有尊重,经几次提醒后才予以纠正或额除,而由于移动互联网的特性,没有署名和不标出处的文除就能够抚平? 

另外,很多新媒体通过技术手段聚合传统媒体的资讯和内虽然可能没有直接使用这些资讯和内容,但是抓取新闻、导入广告收益、屏蔽广告等覆了原有的版权授权规则,这类行都否对传统媒体构成不正当竞争也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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